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多重优势******
整个东盟地区都对中国经济加快复苏充满期待。一个坚持开放发展的中国,对周边国家而言意味着更多机遇
泰国政府和社会充分理解并支持中国优化调整防疫政策,也对分享中国经济加快复苏带来的合作机遇充满期待。我们热烈欢迎更多中国游客的到来。
面对世纪疫情,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同时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总体稳定。2022年,中国经济总量约为18万亿美元,稳居世界第二位,全年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3%,经济增长快于多数主要经济体。在世界经济面临多重挑战的背景下,中国经济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殊为不易。
中国经济发展具有多重优势。中国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能很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还能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中国拥有超大规模的消费市场,劳动力资源丰富,人才红利不断显现。经过长期积累,中国的产业体系规模庞大、门类齐全。综合多方面因素看,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十分稳固。
泰国和中国有着千年友好交往的历史传承,“泰中一家亲”深入人心。中国是泰国最大贸易伙伴,也是泰国主要外资来源国。在基建、农业、制造业、新能源产业、旅游业等诸多行业,泰中企业都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作为泰中经济协会主席,我与泰中两国的许多企业家都保持着沟通。近来,我身边的中国企业家朋友提到最多的词就是“希望”。随着中国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措施,中国经济社会活力将进一步释放。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加快复苏也给周边国家带来了希望。去年11月,习近平主席对泰国进行访问,泰中双方发表联合声明并签署战略性合作共同行动计划。相信双方把访问达成的合作共识落到实处,将不断惠及两国人民。
整个东盟地区都对中国经济加快复苏充满期待。一个坚持开放发展的中国,对周边国家而言意味着更多机遇。2022年,东盟与中国互为最大贸易伙伴,双方经贸往来更加密切。展望新的一年,东盟与中国合作的动力更加强劲,双方将共同为世界经济复苏作出重要贡献。
(人民日报 作者宋立·普吉为泰中经济协会主席)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